Google兩頭賺?

中國時報 - Google兩頭賺 惹爭議(11/21):

台灣Google把「關鍵字檢索廣告」賣給周錫瑋的官方網站,卻又針對同一關鍵字,把廣告連結賣給批評周錫瑋的匿名網站。從商業倫理的角度觀之,台灣Google是否坐收兩方利益,值得正視。

我找了一下資料,發現Google AdWords的說明裡有一個項目是 "Google 的商標政策為何?":

Google 身為廣告放送機制的提供者,並無法介入廣告客戶與商標擁有者之間的商標爭議。 如同我們的「條款及細則」文件中所述,廣告客戶對於自己選用的關鍵字與廣告內容必須負起全部責任。 Google 建議商標擁有者直接與我們的廣告客戶協商解決彼此之間的爭議,因為廣告客戶本身很可能在其它網站上也有託播類似的廣告。

並有一個 "商標投訴程序" 負責處理這方面的問題。

這在國外有些案例,例如 Google VS. Geico(Google勝)、Google VS. American Blind(沒完沒了?)。

另可參考:
Google - AdWords 條款及細則
CNET - 關鍵字搜尋侵權?Google要釐清
Roach - Google是招誰惹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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