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每個人都是記者/媒體」看來終究是一場空,變成活廣告倒是挺容易的。
CNET - 社交結合廣告 Facebook揭開謎底
廣告主可透過品牌網頁計畫,自行設計網頁資訊、內容和定製應用程式(任何在Facebook平台上為使用者所寫的程式)。 Facebook使用者可登記成為該品牌的「粉絲」,安裝品牌應用程式,以及其他會出現在個人"mini feeds",和即時公告諸親友之"news feeds"當中的活動資訊。 Zuckerberg說:「當其他人連上你的Facebook頁面,品牌資訊就會透過你的社交網路,如病毒般散佈出去,成為一種可信任的推薦。」
廣告主可透過品牌網頁計畫,自行設計網頁資訊、內容和定製應用程式(任何在Facebook平台上為使用者所寫的程式)。 Facebook使用者可登記成為該品牌的「粉絲」,安裝品牌應用程式,以及其他會出現在個人"mini feeds",和即時公告諸親友之"news feeds"當中的活動資訊。
Zuckerberg說:「當其他人連上你的Facebook頁面,品牌資訊就會透過你的社交網路,如病毒般散佈出去,成為一種可信任的推薦。」
之前看過 Facebook 的殭屍遊戲,最近在樂多朋友裡,剛好有機會實現類似的玩意,或許是一種新形態的 social casual game 吧:)
惡靈古堡三之樂多朋友大滅絕(到底會不會出現艾莉絲呢?)
三國大戰之樂多朋友大亂鬥(張飛扁劉備,反了反了!)
Zombies 是一個惡搞的 Facebook platform application,你得咬你的朋友一口,把他們統統變成殭屍,就可賺取點數,努力升級以成為殭屍之神。這可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「病毒」式行銷,上線沒多久,已經有超過 130 萬人被感染。
「傳統」上,要做部落格串聯並不容易,因為部落格比較個人化,缺少緊密的連結工具。到了社交網絡服務/人際關係網裡,這可容易多了,再加上 Facebook platform 的加持...嗯,我可沒說這是個千萬商機啊。
據說如果中華隊的朋友數達不到五位數,某人要...
so...you can save my life at...瓊斯盃官方網站 | 中華男籃@樂多朋友 | 中華女籃@樂多朋友
今年重作馮婦,來搞瓊斯盃官方網站,除了基本的官網需求之外(賽事報導、攻守數據),也將結合樂多朋友,玩一些花樣來相互推廣。
行有餘力之外,也想試試還能用些什麼其他的應用來玩。twitter? wiki? map? MOBILE??? (因為,部落格行銷已經落伍了...)
有人說部落格也是媒體,部落客就是記者。 那麼,媒體裡有所謂的 "工商記者",網路上也會有 "工商部落客" 吧?
這跟部落格行銷該怎麼區分呢?今年的 Bof 可以給我們答案嗎?
參考: LA Times - Blogging for dollars raises questions of online ethics
今天看到無名的 "球迷達人複選活動辦法",跟去年蕃薯藤做的是不是很像呢? (對照組:SBL部落格 - 球迷就是記者 - 活動辦法)
最有趣的是權利義務第三點:
3.所撰寫的報導,其著作權為原作者所有,僅代表原作者立場,並需為其言論負責[參見blogger的道德規範]。
blogger的道德規範...怎麼沒有連結呢?我原本有附啊!嗯,難怪沒有道德...XD
不知道 XDite 看不看 SBL?
from "celebrity marketing" to "consumer marketing" ...英國要立法管理,我們這裡的立委豬公沒空管,只好自求多福或替天行道了...
TimesOnline- Fake bloggers soon to be ‘named and shamed’:
Hotels, restaurants and online shops that post glowing reviews about themselves under false identities could face criminal prosecution under new rules that come into force next year.
我喜歡可口可樂這廣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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